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金水区武装部下发的《关于扎实做好宣传报名和兵役登记等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在校生征兵宣传、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学工部印制征兵知识宣传页、宣传海报,各系(院)进行全院张贴并告知全体学生。
2.各系(院)需在本月出一期爱国征兵相关的宣传栏。
3.以辅导员为单位,面向学生召开相关主题团课、班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征兵宣传教育(注意留存相关文字、图片材料)。
4.辅导员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手段,把征兵入伍有关要求和相关优惠政策告知每位学生。
1.登记对象:为常住户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指入学前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男性公民,也要进行登记(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再进行兵役登记)。
2.登记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学生在网上登记后,需在本系(院)征兵联络员处登记在兵役登记花名册上(附件1)。
ƒ各系(院)征兵联络员每周二前将上周兵役登记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6月17日前各系(院)征兵联络员将《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该表格为网络生成打印表格)汇总后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4.请各系(院)指定本系征兵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于5月21日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请各系(院)本着对国家、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工作。
2.花名册登记:学生本人到各系(院)征兵工作联络员处填写“2014年在校生预征对象花名册”。
3.征兵工作联络员做好本系(院)“2014年在校生预征对象花名册”的汇总,每周二前将电子版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1.已报名应征学生暑假期间务必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防止遗漏通知。
2.应征报名学生报名前需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征得家长同意,体检、政审通过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军,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批准入伍学生在取得《入伍通知书》后,需由学生或本人家长完善办理正常学籍保留手续以及贷款代偿学费补偿的手续。
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和参照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办法了解相关政策。